依据《行政许可法》对行政许可项目公开的规定,省级41家部门已完成行政许可项目程序规范工作,并经2006年12月28日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会议审议通过。现先期公布省档案局、省安全厅、省司法厅、省人事厅、省信息产业厅、省人防办、省水土保持局、省地震局、省气象局、省烟草专卖局等10家行政许可项目程序,其余31家行政许可项目程序将陆续公布,接受社会监督。 陕西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七年二月二十五日